6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0]34号文件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做好钢铁工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等工作提供了新的政策指导。
《若干意见》主要提出了以下几方面意见:一是充分认识加强钢铁工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坚决抑制钢铁产能过快增长,三是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四是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五是加快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六是大力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七是切实规范铁矿石流通秩序,八是推进国内铁矿开发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九是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
《若干意见》的发布,对解决当前我国钢铁工业存在的重复建设严重、产能过剩、资源环保压力加大、铁矿石流通秩序混乱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对于引导钢铁行业健康发展、促进我国由钢铁大国向钢铁强国转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