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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防止亚洲舞毒蛾入境的海洋船舶植物保护政策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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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5月7日,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发布G/SPS/N/CAN/281/Rev.1号通报,修订CFIA第D-95-03号政策指令(第10次修订)。CFIA第D-95-03号政策指令拟议修订案将包括具有潜在风险的所有俄罗斯、日本、中国及韩国疫区港口,因为在高风险期间经这些港口停靠的船只可能将亚洲舞毒蛾( Asian Gypsy Moth (Lymantria dispar L.),缩写:AGM)携带进入加拿大境内。

  按要求,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途经俄罗斯、中国及韩国疫区,或D-95-03(第10次修订)规定期内途经日本疫区的船只彻底消除所有生长期的亚洲舞毒蛾;且海洋船在每年3月1日至10月15日期间停靠加拿大港前,必须出示由该船只访问国的植物保护组织出具的植物卫生证书或其它批准文件。至2010年3月前,对无证但经检验未发现AGM的船只,加拿大尚不采取强制措施。在10月16日至次年2月28日(或29日)期间,在不影响船期的情况下可对所有船只可以进行审核检验。

  该通报于2010年6月1日批准并生效,通报评议截止日期为2010年7月5日。更多内容请见: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0/sps/CAN/10_2020_00_e.pdf

作者:佚名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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