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质监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的不断进步,近日,山西省太原市质监局与直属单位及各分局签订了《2010年全市质监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并就综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2010年综治工作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安排部署、检查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度。同时要求各单位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并认真开展调查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单位内部,确保质监系统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