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体育服务认证活动,提高体育服务质量,促进体育服务业的发展,为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使我国的体育场所服务和体育活动的组织与推广等服务达到国际水平,从2003年开始,国家认监委和国家体育总局就体育服务认证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在我国实施体育服务认证的可能性,并共同起草了《体育服务认证管理办法》,经过广泛听取意见和反复修改,今年11月10日,国家认监委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布了《体育服务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以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体育服务质量和保障安全为目的,通过建立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体育服务认证制度,达到规范体育服务质量,确保体育服务安全,创造一个体育服务业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有效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办法》规定,体育服务认证是指由符合法定条件的认证机构证明体育场所、体育活动的组织与推广等服务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国家实行统一的体育服务认证制度,统一性体现在全国体育服务认证工作,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实施;体育服务认证采用统一的认证标准、技术规范和认证程序,执行统一的认证收费标准,使用统一的认证标志和认证标牌;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体育服务认证规则。体育服务认证规则由国家认监委发布,认证机构具体实施。另外,《办法》对体育服务认证机构的设立和职责、认证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体育服务认证的实施程序和监督管理、体育服务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等方面的内容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体育服务认证的依据主要是体育服务国家标准,是依据国际奥林匹克运动竞赛规则和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体育竞赛规则,并结合我国体育健身和竞技体育的实际情况制定的。通过体育服务认证,可以使体育服务场所和体育活动能够满足不同等级的体育服务标准,从而承担不同等级的竞技和健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