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在2010年5月18日通过最新的欧盟纺织品标签计划。将来,纺织品包括服装有可能强制附上原产地标签。
早前,欧洲委员会向议会提交一份纺织品名称及标签方法的技术方案,旨在废除及修订第73/44/EEC、96/73/EC及96/74/EC号指令,由议会投票表决。修订方案旨在简化欧盟监管新纺织品纤维开发和使用的制度,欧洲议会则借此机会推出一套更政治化的议案。
欧委会原意只是把技术方案提交议会投票表决,方案的目的是把新纤维纳入协调纤维名称清单的过程更透明公开,以及增加修订法例的弹性,以便紧贴纺织业的技术发展。不过,欧洲议会却在决议案中加入更多建议,其中包括硬性规定纺织品须附有原产地标签,理由是回应欧盟消费者对产品质素、环境标准和生产地工作环境的关注,令原来的技术方案披上政治色彩。
目前,在纺织品加上原产地标签纯属自愿性质,视乎成员国本身的法例而定。欧洲议会成员认为,欧盟应与严格监管原产地标签的一些国家看齐,例如美国、加拿大和日本。
议会的修订列出原产地标签规定的实施方法,例如如何判断原产地、如何在产品加上标签等。议会特别详细列出从第三国输入的纺织品来源地标示规定,并征引欧盟海关法典中关于非最惠原产地的规例。法典规定:
完全从单一国家或地区取得的产品,其原产地为该单一国家或地区;
产品的生产过程涉及超过一个国家或地区, 应以产品经过最后实质转型的国家或地区为原产地。
此外,来自欧盟区外的纺织品,进口时应附有原产地标签,不得移除或改动,直至产品被销售予最终消费者或用家。
议会认为,建议中的规例应适用于绝大部分纺织品,因此否决了欧委会对毛毡、毡帽及纺织纤维玩具豁免强制标签规定的议案。
不过,议会也通过了欧委会方案中不少建议,因此方案仍有助于缩短新纤维名称由申请至纳入规例附件及通过的时间。
根据修订议案,假如生产商提交的申请档案完备,并遵照规例列明的程序,为新纤维名称进行的技术检查时间或可缩短。
议会并要求欧委会谘询业者意见,就欧盟新标签规定提交报告,并可附带法例草案。下列标签事宜有可能成为未来法例的主题。
● 协调的护理标签制度;
● 适用于欧盟各地、统一的服装和鞋履尺寸标签制度;
● 标示纺织品生产或加工程序使用可能致敏物质的制度;
● 和纺织品环境表现有关的生态标签;
● 显示纺织品生产地社会状况的社会标签;
● 关于纺织品易燃性的警告标签;
● 电子标签,包括无线射频辨识(RFID)标签;
● 在标签加入识别号码,可通过互联网获取更多关于产品的资料;
● 使用无需文字说明的标志,显示纺织品采用何种纤维,让消费者能容易理解产品成份,特别是产品使用天然还是人造纤维。
最后,议会要求欧委会将来进行研究,评估在纺织品生产或加工时使用的物质会否危害人体健康,包括纺织品的人造纤维、着色剂和纳米粒子等会否导致过敏反应,并根据研究结果评估是否需要禁止或限制在纺织品中使用某些物质。
修订议案将交由欧盟部长理事会首读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