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辖区内食品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湖北省宜都市质监局严格要求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要求企业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生产,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同时落实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是要求各小作坊业主增强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在限定的乡镇区域销售。同时各小作坊要提高危害控制等方面的处置能力,销售的产品必须有记录,确保问题食品能及时追回。
三是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完善原辅材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台帐、生产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台帐等制度,绝不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所有的记录、报告等必须保存备案,以备上级管理部门的抽查。
四是要求各获证企业和小作坊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培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