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为督促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近日,广东省博罗县质监局组织召开了全县食品企业工作会议暨《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培训班。全县101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培训会上,博罗县质监局相关负责人针对《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详细阐述,对“QS”(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的变化也作了详细讲解,要求使用单位及时更新标识,到2011年12月1日仍然使用老标识的行为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123号令进行查处。同时,博罗县质监局还向参会企业下发了《告食品生产者书》,包含必做事项24条,禁止性规定20条,可做事项12条,让食品生产者进一步明确了自身的法定职责、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享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