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特区: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于2010年5月27日以5比0的投票通过《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第104(b)部分的婴儿学步车强制性标准最终规则。
该规则在采纳自愿性标准《ASTM F 977-07婴儿学步车安全规格》的基础上,又增加几条更严格的要求:
1.在楼梯跌落试验中计算确定弹射距离(launching distance)时,应使用学步车的实际重量;
2.具体指定进行楼梯跌落试验中使用的设备;
3.增加停车制动装置的制动试验。
这些增加的内容是为了提高标准要求以减少该类产品令人受伤风险。1997年ASTM在自愿性标准中加入了楼梯跌落试验要求,因此1994年至2008年美国共减少了88%的因婴儿学步车造成的受伤事故。
该婴儿学步车强制性标准最终规则将在《联邦纪事公报》公布之日起6个月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