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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密市质监局“三考核”提升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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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高密市质监局创新食品安全工作方法,坚持以考核为抓手,通过促进食品企业负责人参与各种质量安全活动,着力提高其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水平。

  一是加强培训情况的考核,促进食品企业负责人增强质量安全法律知识能力。在今年一季度组织开展的“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法律知识轮训中,先后举办培训班2期,通过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情况的统计、考核和通报,大大促进了各食品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参与度,全市食品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率达到100%,为近年来食品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率最高的一次。

  二是加强观摩情况的考核,促进食品企业负责人增强经验交流、深化管理理念。高密市质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米面制品和肉制品2项专项整治,在动员、培训、自查、核查、评价的基础上,都安排了观摩“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先进单位”活动。通过加强观摩考核,大大提高了食品企业负责人的参与度,食品企业负责人参加观摩率达到100%。

  三是加强检查情况的考核,促进食品企业负责人增强洞悉规律、深入实践能力。高密市质监局实施了食品企业负责人间的食品质量安全交叉检查活动,即每月一次安排由5个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到另外的食品企业进行质量安全检查,以此促进企业与企业之间、质监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实践,推动食品企业负责人深入把握质量安全规律、内涵,引领企业整体进步。通过加强考核,在已开展的1次交叉检查中,食品企业负责人参加检查率达到100%。

作者:门小林 郑超 来源:高密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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