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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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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1日,甘肃省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这次会议是省局针对《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甘肃省质监局党组对开好这次会议非常重视,甘肃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武敬东要求全省各级质监部门,一定要以强烈的地责任感,持续深入地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定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要通过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意识,有力促进工作责任和措施的落实。

  甘肃省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忠习同志代表省局作了题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扎实推进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再上新台阶》的工作报告,系统总结了2009年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部署了2010年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任务。

  甘肃省各市州局分管领导、食品监管科负责同志、质检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质监系统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全体成员,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工商局、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代表。新华社甘肃分社、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甘肃广播电台、兰州晨报等新闻媒体派出记者专题采访。

  庆阳、张掖、白银、天水、酒泉5市局从不同侧面介绍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会议代表围绕食品安全法等新法新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会议为全省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11位专家颁发了聘书。

  会议通报了全省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情况。兰州万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陶大妈”牌黄豆酱油,兰州西固四角亭酿造厂所产“四角亭”牌黄豆酱油,定西市安定区天池陈醋厂黄豆酱油,甘肃武威凉都熏醋酿造厂 “凉都”牌黄豆酱油,白银万良食品有限公司 “老抽王”牌酱油等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2009年,甘肃省质监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呈现出两个突出特点:一是《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在全省率先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贯师资力量的培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制定出台了4个配套性的规范性文件,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法制化奠定了基础;二是食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各级质监部门成立专门机构,细化任务目标,突出重点、难点,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查处大案要案,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工作成效得到甘肃省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多位领导同志先后做出重要批示。今年1月18日,石军副省长在省局所报《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同意质监局2009年监管工作评价和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2009年全省监管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10年要再接再厉,夺取更大成绩。”

  会议根据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新法新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了今后一段时间,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任务:

  一、依法生产,依法监管,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以下简称《监督检查规定》),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突出抓好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销售台帐制度、标准备案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制度、企业接受委托加工食品备案制度、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等10项制度,从制度上保证食品安全;质监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履职,监督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要通过强化《食品安全法》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加大证后监管和后处理,以及严重违法行为曝光等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要严格按程序监督检查并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二、严密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开展“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曾对确定的观摩检查企业有过投诉意见的消费者,以及自愿报名参加观摩的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观摩检查。其目的就是要通过观摩检查活动,使企业增强自律意识,同时宣传企业。让社会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宣传质监工作。促使企业切实承担起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活动由市县两级质监部门为主组织进行,省局也将适时组织,力争在每个重大节日或重要活动期间集中开展一次观摩检查活动,并公布检查结果,形成舆论氛围。此项活动是总局“质量提升”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动形成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检文化建设的重要措施,各级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三、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目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强小作坊监管工作。5月17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省政府小作坊监管意见),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出了规定,将其划分为食用初级农产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小作坊、餐饮服务小作坊四种类型,分别由农业、质监、工商、药监部门实行分段监管。这个规定为破解小作坊监管难题提供了制度保障。

  甘肃省政府小作坊监管意见规定,“对在商场、超市、专门零售商店、售货摊点及有形市场之外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按照一定工艺流程加工、制作、分装、预包装食品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当前,落实甘肃省政府小作坊监管意见,需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甘肃省质监局将尽快出台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许可管理规定,小作坊许可证由县级质监部门受理、审查,报市级质监部门批准发放,日常监管工作由县级质监部门负责;二是甘肃省质监局将公布职责范围内的小作坊产品目录,供小作坊生产许可工作中参照执行;三是各市州局要加强调查研究,指导县区局尽快摸清职责范围内生产小作坊的底数,有序推进小作坊产品许可工作;四是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施严格监管,措施包括:必须达到基本的生产条件,必须严格实施添加物质备案,必须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查处,包括:限期整改,责令停产整顿,定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查处等。对于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并由地方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四、以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为目标,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各级质监部门要对食品生产安全整顿实施工作和乳制品生产企业彻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和全面检查:一查食品安全整顿方案落实情况,看监管工作机制是否有效,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影响加工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二查食品生产企业依法依规生产情况,看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并有效运行,是否做到了“五个查清”;三查食品生产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看是否做到了严格执法,对查出的问题是否做到了依法严肃处理,不搞下不为例;四查领导责任、监管责任是否得到了切实落实,看是否不折不扣地落实了上级的工作部署,对于查实的每一个违法案件、每一个失信行为都依法进行了处理。触犯刑律的,是否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人和事是否进行了处理。

  全面实施国家质检总局《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行为,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对未列入国家标准范围和相关部门没有认定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要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入厂采购验收、按标准添加、行为记录等管理制度,强化并落实相关岗位责任,建立健全防止使用非食用原料和不明物质、严格按标准使用添加剂的责任体系,做到不必要的不使用,需要使用的符合范围、符合限量要求;要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依法落实监管职责。

  五、以食品安全危害早发现、早控制为目标,积极稳妥的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甘肃省质监局已经于2009年9月4日正式出台了《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规范》,成立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明确了工作机构,并拨出专项经费100万元,启动了此项工作。通过一年多的运行,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并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下一步,要把做好风险监测工作作为降低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因素的重要途径来抓。要按照《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规范》确定的目标任务,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风险信息的搜集、整理和研判工作。甘肃省质监局相关处室、市县两级局均应指定专门人员收集相关信息,质检机构也应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搜集、研判、报送和管理工作;要畅通与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的联络渠道,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同时,注意发挥社会力量为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发挥作用。动员全系统力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危害信息的搜集、报告、评估研究及风险检测工作,尽最大努力做到食品安全危害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最大限度的降低不合格食品可能带来的危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健康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六、以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技术基础为目标,进一步抓好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努力建设体系比较健全、布局比较合理、手段比较完备、技术水平基本能满足需要的层级分明、重点突出、保障有力的检验检测网络。省级质检机构要发挥科研、技术、人才和龙头地位的优势,加大科技攻关力度,不断提高技术研发水平;要积极创造条件,使90%以上的市州质检机构建成P2级微生物实验室,形成对当地量大面广食品的理化和卫生指标全项目检验能力,争取有分三之二的市州局质检机构具备发证检验能力;要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建设县级局食品检测实验室,进一步强化食品监管工作基础。

  七、以提高源头质量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工作原则,坚持受理、核查、批准三分离的工作制度。要严格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许可的审批程序,坚持流转单制度。坚决纠正行政许可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要严把准入门槛,切实提高市场准入工作质量,从源头上保证发证质量和食品安全;要严格证前抽查,进一步完善交叉审查工作。凡抽查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问题突出的市州要暂停或撤销受理审查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放行,对在现场技术审查中走马观花、不负责任的审查组长,以及在许可工作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故意降低准入门槛的人和事,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与此同时,各级质监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切实提高依法监管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大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力度,坚决查处违法生产加工行为。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必须坚决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对无证生产加工食品、冒用QS标志的企业要严厉打击,不得罚过放行;要通过监督抽查、证前抽查、市际互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对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造成企业质量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排除的,要追查原因,严肃追究责任,不搞下不为例。

  八、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监督为目标,积极推进电子化、信息化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食品生产许可证网上受理试点,实现QS网上查询、投诉、举报,以满足消费者需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省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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