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由回收利用标准研究工作组组织起草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识规范》等十一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详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及专家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请于2010年6月25日前反馈至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附件:
1、《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识规范》征求意见稿
4、《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技术要求 交流发电机》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6、《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技术要求 起动机》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8、《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技术要求 转向器》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10、《汽车可再制造零部件 拆解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12、《汽车可再制造零部件 分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14、《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 清洗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16、《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 装配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18、《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 出厂验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19、《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技术要求 机械变速器》征求意见稿
20、《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技术要求 机械变速器》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21、《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技术要求 自动变速器》征求意见稿
22、《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技术要求 自动变速器》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时间:2010.5.25-2010.6.25
起草单位及联系方式:
起草单位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
通讯地址 |
天津市东丽区成林道218号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所 |
邮政编码 |
300162 |
联系人 |
张铜柱 |
电话 |
022-84771509 / 15022162311 |
传真 |
022-24375353 |
E-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