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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质监局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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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滁州市质监局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途径,在工作中做到“五加强”,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宣传,积极宣传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通过举办宣贯班、派发宣传资料、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宣传等形式,重点向食品企业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119号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职能,提高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服务,帮助企业把好产品质量关。组织服务工作组上门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提供技术扶持,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督促企业完善台账登记、原材料进厂检验、过程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四项制度。指导食品小作坊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做到服务到位。

  三是加强检查,督查企业自觉抓好内部管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关于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一规定、一细则”的要求,强化一般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督促企业自觉抓好内部管理。

  四是加强示范,引导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通过选择确立一批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已形成一定规模、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的诚信企业作为典型,组织有关食品生产企业现场观摩,引导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五是加强执法,坚决查处违法生产加工行为。加强获证企业监管,坚决查处无证生产加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在督促企业完善自检制度的同时,加强抽检监督工作力度,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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