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点围绕“建材下乡”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水泥、钢材、玻璃、门窗、陶瓷、石膏板及其他新型墙体材料等主要建材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 “建材下乡”政策的顺利实施。
二是重点围绕灾后重建开展专项整治。以钢材、水泥、砖、人造板和其它重要装饰装修材料等建材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灾后重建所需建材质量的把关,严防假冒伪劣建材被用于灾后重建工程。
三是重点围绕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对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对建材产品经销企业,重点查处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足、伪造或冒用3C强制性认证标志、商品条码等违法行为。对建筑施工工地,重点查处使用无证生产的产品、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伪造或冒用生产许可证QS标志及3C认证标志、私自改变钢材线径、使用非阻燃材料等违法行为。
四是重点围绕加大国家产业政策的执行力度开展专项整治。继续保持对“地条钢”的高压态势,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地条钢”和用“地条钢”轧制建筑用钢材违法行为。对水泥工业产业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加快淘汰各种规格干法中空窑、湿法窑等落后工艺技术装备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