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城市质监局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有条不紊地推动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开展。按照吉林省质监局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要求,于2010年5月15日印发了工作方案,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白城市质监局在启动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过程中,不断创新思路,推动工作落实。决定从梳理权力、查找风险、制定措施、监督管理、检查考核、调整修正六个步骤入手,抓好重点部位、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防范管理工作。针对一些同志对这项工作存在的模糊认识,该局通过各种办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紧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等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风险无处不在,风险防范人人有责”的廉政风险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风险,减少不廉洁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