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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水利标准化理论及编写规定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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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为提高标水利准化工作从业人员理论水平,提高标准化工作管理水平和标准编写质量,加强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我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委托中国水利学会组织开展水利标准化理论及标准编写规定宣贯培训工作,邀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建设部专家、水利标准化专家和水利部标准化工作主管机构专家授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标准化基本理论;
  2、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和水利技术标准编制管理细则;
  3、水利电子政务标准化项目管理系统使用介绍;
  4、标准化项目申报的注意事项;
  5、标准化项目管理的重点问题;
  6、标准编制中应考虑的各种因素;
  7、标准条文中强制性内容的确定依据、原则和方法等;
  8、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包括《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9、2008版《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内容介绍。

  二、培训对象

  1、新立项标准化项目编写人员和主编单位标准化工作分管人员(2009年基建前期费和2010年财政专项项目编写人员必须参加);
  2、目前各在编水利行业标准和水利国家标准的编写人员;
  3、拟申报水利技术标准的申请人;
  4、各级标准化工作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质量、计量、认证等标准化相关工作管理人员;
  5、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研人员;
  6、标准编写资格证书已到期的编写人员。

  三、地点和时间

  2010年8月培训工程建设类:吉林省长春市,2010年8月18日~20日,8月17日全天报到;
  2010年10月培训工程建设类:河北省秦皇岛市,2010年10月20~22日,10月19日全天报到。

  四、培训证书

  本次培训已列入水利部2010年水利行业培训计划,培训学习成绩合格者,将在学员所持有的《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或《水利行业培训证书》上进行登记,并将取得《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是今后标准编制项目申请时主要起草人的必备条件。请每人准备两张1寸正面免冠照片,参加培训时交至会务组。资格证书到期的参训人员请将旧资格证书交回,并交两张1寸照片以换证。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600元/人(含资料费)。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参加培训人员请填写标准编写培训班报名表,参加2010年8月培训的学员于2010年8月11日前,参加2010年10月培训的学员于2010年10月13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中国水利学会,并将报名表电子稿发送至jgli@mwr.gov.cn

  联系人:李建国,
  电 话:010-63204533
  传 真: 010-6320225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水利学会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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