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建立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制度(以下简称污染控制认证),并实施监督管理。
据介绍,国家认监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编制的《意见》,旨在控制和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推动电子信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低污染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规范、指导并有效监管我国境内所开展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认证活动。
据了解,国家统一推行的污染控制认证采用统一的产品目录,统一的认证技术规范、认证规则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的标志;污染控制认证实施产品目录、实施规则、认证机构及实验室等由国家认监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确定;由国家认监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法律和各自的职能职责,对污染控制认证活动与认证结果进行监督管理;对申请污染控制认证的产品单位采取支持鼓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