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土制简易升降机存在的安全隐患,继2006年整治之后,2009年11月,浙江省海宁市启动第二轮土制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日前,海宁市政府联合质监、安监等部门对抱有抵触态度的“钉子户”进行再动员,确保至5月底,该拆除的设备必须全部拆除,该改装的必须完成合同签订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海宁市多方联动,重拳出击,以铁的手腕、铁的决心,坚决取缔土制简易升降机。
一、出台方案,明确职责。2009年11月3日,海宁市政府下发《关于土制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09]170号),明确整治时间、范围,整治方法、步骤和整治要求。对全市范围内使用的土制简易升降机(2008年底已整改并确认的除外),要求全部拆除,需要运载货物的企业,应安装有资质电梯生产厂家生产的电梯,确实没有安装条件的,可由专业生产单位制造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额定起重量小于500KG的液压升降平台。明确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在各自辖区牵头组织实施,质监、安监等部门配合,提供相应的行政、技术支持。
二、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各镇(街道、开发区)组织力量摸清辖区内土简易升降机台数,对企业逐家进行走访和动员,签订整治期间安全责任书,回收整改方案。对要求改造的设备,积极联系有资质生产厂家,与企业签订安装合同。截止目前,全市共有简易升降机151台,已拆除31台,安装电梯4台、改液压升降平台13台,91台设备已上报整改方案但尚未施工,还有6家企业的12台设备尚未上报整改方案。
三、领导重视,部门联动。海宁市委常委、副市长赵莫辉多次带领质监、安监局有关同志深入企业指导、督查整治工作。要求质监、安监部门加强技术指导,根据企业生产实际,不搞一刀切、一步推,正确处理好鼓励创业和安全监管两者关系,以整治成效促进创业、保障创业。质监、安监等部门联合对有抵触情绪的企业主上门进行劝导,从安全性、合法性等角度进行再教育,要求企业主签订整改方案承诺书,明确完成时限,进一步推进整治工作。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海宁电视台《质量在线》栏目专题采访工作推进较快较好的乡镇,介绍好的做法以及此次整治工作的相关政策。海宁日报也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强化舆论引导力度,消除企业观望心态,加快推进整治进度,力争5月底取消所有土制简易升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