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依法行政的逐步深入,质量技监行政执法行为逐步得到规范,行政处罚有了明显的改观。但是透视当前质量技监行政处罚的现状,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有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原因,也有质量技监机关和执法人员不规范执法以及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的原因。因此,要规范质量技监机关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处罚质量,应着重抓好如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明确质量技监机关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建立处罚主体的认证制度。一方面,要通过《产品质量法实施细则》和《质量技监机关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明确实施质量技监机关行政处罚的有权主体,一方面,要针对质量技监系统改革的情况,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统一对执法机构包括名称、权限的确认,进行经常性的处罚主体资格的认证制度。
2.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实行调查、审理和执行的分离制度,这是《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是很理想。应通过建立岗位责任体系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加以贯彻落实,使行政处罚遵守严格的程序,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
3.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质量技监人员对有关法律知识的了解比过去有所提高,但是程序意识、熟练程度与应用水平,与实施质量技监机关行政处罚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应有针对性地对《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加以培训,从而不断提高质量技监机关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执法水平。
(作者单位:河南省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