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塔河县质监局对辖区内化妆品经销店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护肤、发用、美容三类商品是否存在使用未取得列入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是否存在伪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是否存在伪造或冒用化妆品的商品条码;是否存在化妆品标识标注不符合法定要求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共计检查化妆品店9家,涉及润肤乳液、洗发液(膏)、染发剂、液体面膜、精油、眼影、香皂、沐浴露等化妆品10余个品种60余个批次。塔河县质监局执法人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化妆品销售或经营单位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