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海南省有关部门公布了“问题汽油”的检测结果:送检的18个汽油样品中,来自中石化、中石油旗下7个加油站的13个样品检验全部合格,来自消费者投诉集中的海口市永成加油站和文昌市头苑加油站的5个样品全部不合格。
5月3日以来,海南省质监和工商部门在海口地区重点加油站和消费者投诉集中的共9个加油站,抽取18个汽油样品,送至位于广东惠州的国家石油石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检验依照车用汽油国Ⅲ标准进行全项检验(共19项指标)。
检验结果显示,海口市永成加油站3个样品都不合格,其中1个93号汽油样品硫和胶质2项不合格,另1个93号汽油样品硫、胶质和苯3项不合格,1个97号汽油辛烷值、硫、胶质、诱导期和苯5项不合格,3个样品的胶质分别超过限量标准(小于或等于5)的12、13、21倍。文昌市头苑加油站的2个93号汽油都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1个样品为胶质,1个样品为胶质、硫、苯。
海口永成和文昌头苑加油站接到送达的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后,明确表示认可检验结论,不提出复检。永成加油站3个不合格样品涉及“问题汽油”38350升,涉案货值27万余元,质监部门已按《产品质量法》规定移送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工商部门正在对文昌头苑加油站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