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6月份的临近,试点实施一年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正在全国推广,不过以旧换新政策在试点过程中仍然暴露出一些问题。近日,北京市对在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中违规操作的大中电器等3家企业开出了首张罚单,依法对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各10万元。
为鼓励老百姓淘汰老旧家电,购买新的节能家电,刺激消费,确保旧家电的正规回收、拆解和循环利用,保护环境,2009年9月我国开始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截至今年4月25日,家电以旧换新销售新家电突破400亿元,销售1031万台,回收旧家电1090.8万台。尽管家电的回收利用、节能环保已取得明显效果,但遗憾的是,在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了骗补问题。
操作过程藏猫腻
据了解,家电销售过程中,有个别销售人员以百元左右价格出售折旧证,顾客不需旧电器和北京户口,就能参加家电以旧换新业务,并最多能领到400元的补贴。
除了购买折旧证外,很多北京消费者还发现,享受家电以旧换新有其他的“窍门”。尽管按规定,必须同时具备本市户口和家中有废旧家电两个条件才能获得最高400元的补贴。但经调查发现,部分卖场的部分导购员对不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消费者支招说:如果本人不是北京户口,可以用本地朋友的户口购买;如果家中没有旧家电,还可以去旧货市场低价买一台进行抵换。一位卖场人员还透露,一个北京户口可以享用5次优惠,以旧换新时,借用亲戚和朋友户口的情况比较普遍。
在北京另一家家电卖场,当问及非本地户口是否可以享受补贴时,促销人员肯定地表示不能,对此事显得异常谨慎。据悉,家电行业发生骗补事件后,一些电器商场内部加大了自检力度,每周有专人通过电话、门店暗访等多种方式,检查各门店在以旧换新过程中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行为。
衍生地下利益链
不仅如此。据业内人士介绍,家电以旧换新甚至催生出一条产业链,促销员充当旧货中介,消费者先买旧家电,再获得换购优惠,从而“曲线”享受优惠。
据一位从事废旧家电回收的工作人员介绍,确实有一些家电卖场的促销人员来旧家电市场低价收购家电。以一台21英寸旧彩电为例,正常售价约100元,但那些来收购的人却压低到50元~60元。“他们收购低价电器来抵充顾客的旧电器,或者把顾客交售的可再使用的旧电器扣留后高价转卖到二手市场,再低价寻找其他旧电器充数,从中赚差价;有的甚至偷偷拆掉主要零部件,拿‘空壳子’骗取以旧换新凭证。”该工作人员说。
其实,早在去年国庆节期间,就曾出现低价回收家电的中介人,将旧家电卖给消费者,消费者用旧家电享受补贴,中介人赚取收购与售出的价差。甚至由于本地货源的不足,有人还专门跑到一些尚未试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省市,专门从事废旧家电的“倒货”。
据了解,一些未中标的小型经销商,也会利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低价从中标企业处“进货”。由于在电视机、冰箱等五大类家电中,电脑的补贴金额高出利润空间,钻空子、批量购买的现象最多。“现在一台电脑的利润空间仅有3个点左右,以一台5000元的笔记本计算,小经销商正常采购价约4800元,如通过以旧换新的400元补贴,实际购买价约4600元,比正常采购价格还低200元左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销商说。
亟须完善规程监管
骗补事件曝光后,受罚企业均表示,问题出自个别导购员的个人行为,企业会严格执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说,虽然是导购员的个人行为,但普通消费者分辨不出来,会认为是公司行为。导购员骗取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补贴款的行为,客观上已对企业的信誉造成了负面影响。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骗补处罚后,作为主管部门,北京市商务委已要求所有参与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回收企业和销售企业加强员工培训和政策学习,严格内部管理,完善操作规程和监管制度;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加强店铺巡查,开展顾客回访,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北京市商务委再次重申,对在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中存在违规操作的企业,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并将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确保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该市的顺利实施。
据悉,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规定,试点期限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财政部、商务部、环保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称,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5月底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试点结束后,将继续实施这项政策,并在具有拆解能力等条件的地区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