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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清流县质监局三个加强开展气瓶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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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加强部门配合,联合整治。主动把开展气瓶整治工作向安监、建设、消防等部门通报,主动邀请相关部门参加有关整治会议,主动邀请有关部门参加相关检查,取得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做到联合整治。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群防群治。加强气瓶安全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以及张贴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开展液化气、工业气体安全知识宣传。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对气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营造全民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形成群防群治局面。

  三是加强监督与指导,依法整治。召开充装站、经营门点负责人会议,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充装站加强气瓶充装检查与指导,督促充装站认真对照整治要求开展自查与整改工作,规范充装行为。深入各经营门点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作者:佚名 来源:三明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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