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怀远县2006—2010年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检查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怀法治[2010]2号)文件要求,安徽省怀远县质监局结合单位“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检自查。
自2006年“五五”普法启动以来,怀远县质监局在怀远县法治办工作领导小组等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整体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建立和实行了普法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并把“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进行考核,保证“五五”普法工作的全面落实。
在本次自查工作中,怀远县质监局就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促进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结合自查自究,使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