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自治区武宣县质监局检查了武宣、三里、东乡等乡镇生产鲜湿米粉9家企业。发现有5家作坊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且生产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情况下仍在擅自生产鲜湿米粉产品。执法人员当即对这些作坊的生产经营负责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无证生产行为,并对主要生产工具、设备就地予以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