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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鲁对我国棉或棉涤混纺坯布实施反倾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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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秘鲁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署反倾销和补贴稽查委员会以保护本国厂家的权益为由,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棉或棉涤混纺坯布实施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为漂白或染色的棉或棉涤混纺坯布。

  据新华社消息,秘鲁方面通过调查发现,中国出口到秘鲁的上述纺织品平均倾销幅度为23.4%,即0.89美元/公斤。因此,秘鲁决定按照以下方法征收反倾销税:如果上述中国纺织品的出口离岸价等于或低于3.77美元/公斤,反倾销税按照0.89美元/公斤征收;如果出口离岸价高于3.77美元/公斤,但低于4.66美元/公斤,反倾销税按照出口离岸价与4.66美元的差额征收;如果出口离岸价高于4.66美元/公斤,则不征收反倾销税。

作者:辛闻 来源:国际商报 发布时间:200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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