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项关于欧盟化妆品指令第一章第十部分有效性的研究中,即所谓的“26种过敏原规定”,该规定中称,如果消费者没有充分见地,没有足够的基础设施、能力和时间时,没有完全的必要遵守该规定。规定中表明,在化妆品指令下,当达到一定量时,容易引起过敏反应的香料必须显示在产品上。其目的是为了告知消费者产品中存在的潜在皮肤敏感原。
该项研究由德国多特蒙德应用科技大学得研究者执行,研究者指出有50%的产品涉及其中,包括洗涤和清洁用品,以及化妆品。其中26种物质中至少有1种超过了最高临界值,有14%的产品含有强烈的过敏原。研究还指出,官方及制造商对于物质的风险控制与消费者携带的责任比较相对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