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近日起推出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的公众咨询,为期3个月。
环境局长邱腾华表示,香港每年产生约七万吨旧电器,长远不能全部丢到堆填区,所以要想办法处理这类垃圾,例如设立中央处理的设施。咨询文件指出,政府就征收处理费水平所做的调查,显示一半受访市民认为,低于电器零售价百2.5%是合理;四分一的人认为,可以接受介乎2.5%至5%。
政府目标是力求收回成,计划包括冰箱、冷气机、洗衣机、电视机和计算机等5类电子产品。政府参考外国经验,建议根据产品体积大小,收费有所不同,小型电器收费约100元,大型电器则收200至250元。
政府建议的收费模式,包括进口商和分销商出售产品时收费,费用会向消费者全部或部分收回;另一种收费模式是直接向消费者收取。
当局亦计划透过公开招标,委聘承办商处理回收废电器,禁止弃置废电器于堆填区,并建议强制规定零售商,推出以新换旧的免费回收服务,达到环保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