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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召开送审稿审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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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在石家庄市主持召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送审稿)(以下简称《规范》)审查会议。会议邀请国内有关专家组成审查委员会,对《规范》进行了全面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提出了审查原则及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编制组成员和参加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编制组对《规范》编制情况作了汇报,审查委员会对《规范》进行了逐章逐条的审查,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规范》编制组提供的审查资料齐全,编制工作符合程序规定。《规范》内容完整,结构合理,条文表达基本符合编写规定的要求,一致同意通过该《规范》审查。

  二、《规范》编制组通过在全国各地调查研究,收集了有关筒仓工程的国内外资料,参考了先进企业、地区的同类标准,总结了当前钢筋混凝土筒仓的新技术和新的施工经验,并结合国家现行《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GB50077)完成了本《规范》的编制工作。

  三、《规范》实施后,可进一步提高我国筒仓工程质量控制水平,将为筒仓工程的施工、监理及验收提供技术依据,能够满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开展筒仓工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对保障筒仓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四、经会议审查,《规范》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可操作性,整体技术水平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

  五、审查专家委员会对强制性条文进行了重点审查并原则通过,可报标准审批部门审核。

  六、主要意见和建议:

  1、《规范》第3章“基本规定”中的内容应与《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GB50077)相对应,并补充相关附图。

  2、《规范》第11章“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进行章节划分,并突出筒仓工程特点。

  3、应将《规范》中滑模施工工艺与其它施工工艺进行归类整理。

  4、《规范》条文说明中不应有附加规定,并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补充完善。

  会议要求《规范》编制组按审查专家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尽快修改形成报批稿,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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