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联络员是指检验检疫部门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各街道、乡镇中聘请的,帮助检验检疫部门实时了解和掌握进出口企业生产经营和服务需求,宣传出入境检验检疫政策,监督检验检疫人员工作,协助检验检疫部门开展把关服务工作的人员。当前,在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中,检验检疫联络员可以发挥更大作用。
引导企业质量安全主体意识,起到宣传员作用。有些生产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利欲熏心,造假,掺假,既危害生命健康安全,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并且容易引发国际贸易纠纷,影响国家和政府形象。笔者认为,充分利用检验检疫联络员资源,更好发挥其作用无疑是推动大质检文化建设,提高产品质量的有效举措之一。因为检验检疫联络员来自基层,对地方经济及进出口企业情况比较熟悉,对企业进行政策宣讲具有明显优势,可以对检验检疫机构的工作做有效的补充,有利于引导企业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强化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自觉意识,有利于大力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质量安全信息资源,完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有利于严厉惩处质量失信行为,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强化信息交流,发挥检地、检企之间桥梁作用。通过检验检疫联络员了解进出口企业在执行检验检疫政策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汇总后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反映。
向检验检疫部门推荐辖区内重点企业,提升分类管理级别,享受优惠政策,扶持优秀企业发展。通过检验检疫联络员贴近企业,掌握企业第一信息的优势,提高原产地签证质量和覆盖率,推广无纸化报检,扩大直通放行模式和绿色通道范围,为优秀企业提供便捷服务,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高自主品牌市场竞争能力,帮助企业培育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
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的管理,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通报有关企业注销、变更、倒闭以及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等重大事项。实现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及时掌握质量安全违法线索和潜在苗头性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要把检验检疫联络员工作制度化。制度化的工作需要有统一管理和协调以及规范的运行工作体制。从基层聘请的检验检疫联络员分散各镇各街道各部门,因此,有必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一方面对检验检疫联络员工作的开展进行管理和协调;另一方面使检验检疫联络员工作的开展有保障。
培训工作制度化。从地方政府聘请的检验检疫联络员都有各自的本职工作,且从事的领域也有所不同,所谓“隔行如隔山”,他们对检验检疫部门的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及相关的政策信息不一定十分了解。但是他们实践能力强,拥有丰富的人脉网络和大量基层工作经验,善于与企业沟通。如果能够对检验检疫联络员进行制度化培训,不断更新相关知识,将弥补检验检疫工作的不足。
要把检验检疫联络员工作常态化。针对企业发展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和政策研究工作,寻找到解决发展中难点和热点问题的最佳路径,是我们检验检疫部门最基本的工作方法之一;如何更好的服务企业,服务地方经济,则是我们检验检疫工作的重心。因此我们要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把检验检疫联络员工作纳入检验检疫机构的正常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成效,工作常态化。
从乡镇的各个部门中聘请联络员,充分发挥检验检疫联络员作用,拓宽了检地之间、检企之间的沟通渠道,有利于把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送出去,把企业的需求和困难传回来,是做好新时期检验检疫工作的客观需要,是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的需要,也是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提高进出口产品质量,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
(作者单位:苏州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