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昌乐县质监局四项措施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召开了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部署开全县电梯安全专项整治。
二是企业自查自纠。企业根据《昌乐县电梯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项目表》进行认真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报告报昌乐县质监局备案。
三是进行监督检查。在企业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电梯安全使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电梯设备档案不整齐、警示标签张贴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未公布报警电话、超期未检等现象,实施限期整改措施。要求停用的电梯在一层门上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示卡(停用)”标志,提醒单位和乘客该电梯不能使用,并责令使用单位及时维修并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是检查验收。在企业自查、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方面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电梯安全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