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阳城县质监局对辖区内1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下发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要求企业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题责任情况自查表》规定项目开展自查。
据了解,自查项目包括企业资质变化情况、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不合格品管理情况、食品标识标注符合情况、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标准执行情况、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等14个方面,详尽地从生产、销售、售后等各个环节要求企业进行自我检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