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从宁波海关获悉,浙江造船有限公司2009年出口大型船舶21艘,价值约5亿美元,预计2010年将出口多用途海洋工程船、石油平台船37艘,价值可达10亿美元。目前公司订单已排至2012年,在承接新船订单指标上已跻身世界造船企业30强和全国10强行列,其中海洋工程类船舶订单量居全球第一。
“一艘海洋工程类船舶的单价最高可达1亿美元,远高于一般的散货船、集装箱船。”公司总经理金德军告诉笔者,“发展高端产业是企业的制胜法宝,而宁波海关为企业提供的监管服务则是公司转型升级的重要砝码。”
据了解,船舶加工行业生产周期长、工序复杂、专业性强,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经常会根据国外客户的需要变更料件,产品单耗的核定也存在难度。为此,宁波海关建立了重点企业专人跟踪服务制,由海关专员上门验核保税料件,实地监管加工成品,严格审核产品单耗,确保加工贸易的规范化管理。同时,根据行业生产的特点和需求,优化加工贸易审批监管模式,为企业转型升级保驾护航。一方面,设立专人专岗办理造船企业手册备案、变更、核销手续,为企业频繁变更提供一站式服务;另一方面,推行电子化手册管理,将加工贸易单耗申报时间由备案环节改革为出口前,符合企业实际生产情况,解决企业单耗申报在备案环节难以确定的难题。金德军总经理称赞道:“有了海关的支持和服务,企业对进口料件供应商的选择更加广泛灵活,对外承揽船舶加工业务也更具自主性,大大提升了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