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9日,美国环保署(EPA)发布G/TBT/N/USA/533号通报:拟重新评估1-丙烯、2,3,3,3-四氟的重要新用途规则提案。
EPA现根据有毒物质管理法(TSCA)第5(a)(2)条对须经生产前通知(PMN)的化学物质1-丙烯、2,3,3,3-四氟(CAS No.754-12-1)(P-07-601)提出重要新用途规则(SNURs)。法规提案就指定的重要新用途活动要求生产、进口或加工该物质的人员至少在活动开始之前90天通报EPA。要求的通报会给EPA提供机会评估其预定用途,如必要,可在开始之前禁止或限制该项活动。
该通报的批准和生效日期待定。更多内容请见:http://edocket.access.gpo.gov/2010/pdf/2010-719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