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认监委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出口热加工禽肉和偶蹄动物产品企业监管,以保证上述产品稳定出口。
近一时期以来,一些亚欧国家和我国相继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严重危及家禽业生产、消费和人体健康。国务院日前在研究《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草案)》时强调指出,要一手抓紧防控禽流感不放松,一手落实好扶持家禽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维护好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想方设法减少养殖业损失,扶持家禽业健康发展。为此,国家认监委要求由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对热加工禽肉和偶蹄动物产品企业加强驻厂兽医的工作,提高监管力度。此外还督促企业加强对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等的验收控制;加强对屠宰过程中的宰后检验和产品检测;加强消毒防疫。督促企业对热加工产品严格按规定制定加热要求,以及加强屠宰加工的日常卫生管理等。
国家认监委针对部分出口肉类屠宰加工设备设施老化现象严重,屠宰加工过程存在一些卫生隐患问题下发了《关于开展出口肉类屠宰加工设施整改和加强注册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北京等局积极贯彻实施出口食品注册“两个计划”阶段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局把开展“两个计划”作为当前出口卫生注册登记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一段时间以来,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对贯彻实施“两个计划”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制订了整改计划、督察计划和培训计划,出口肉类卫生管理正在逐步改善。各局要结合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深入贯彻落实“两个计划”,在年底之前全面完成“两个计划”任务,进一步提高注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国家认监委要求各局要把深入学习和领会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下发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国外卫生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出口食品注册登记企业监督管理计划、肉类屠宰加工企业卫生注册规范等有关规定放在重要位置,做到常学常用。依此为指导,不断改进和完善卫生注册监管工作,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国家认监委同时要求各局要严格执行总局和认监委的规定,建立起卫生注册登记的动态监管机制,切实落实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扶持一批、帮促一批、淘汰一批”的政策规定。对已经停产或停止出口、存在严重问题而不具备注册条件的企业,要及时吊销注册登记资格,绝不允许不合格的企业再继续生产、不合格的产品再出口。决不能因一个厂的问题,影响全国出口。
国家认监委还要求各局贯彻实施本通知时要注意结合当地出口的实际,在抓好热加工禽肉和偶蹄动物产品的同时,注意抓好其他的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工作,做到举一反三。没有热加工禽肉和偶蹄动物产品的,要根据本地出口情况,抓好“拳头产品”和“敏感食品”的卫生注册登记监管,如水产品、泡菜和淹渍菜、蜂蜜、速冻食品、方便食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