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坚持清理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规范相结合、日常监管与重大活动保障相结合,严格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标本兼治,不断深化餐饮服务安全监管。
自2009年9月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以来,广西自治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有法定职责无监管队伍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按照广西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的“执法不委托,监管不推托,应急不懈怠”的工作思路和“监管职责无缺位、监管区域无盲点、监管对象无遗漏、监管环节无断链”的工作目标,依法依规整顿,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监管中的突出问题。
一是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能力,把贯彻实施“两个办法”作为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突破口,务求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加强现场监督检查、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加大监督抽验力度、创建示范工程、强化重大保障、推广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等方面取得实效。
二是以“两个办法”为重点,通过请专家解读、办班培训、研讨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帮助执法人员熟悉相关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要求,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科学监管、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是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两个办法”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并督促、检查、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两个办法”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提升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营造“企业支持、百姓欢迎、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