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经攀枝花检验检疫局产地检验监管,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近万吨焦煤经防城港出口日本。这是该公司今年签订4万吨、货值1048万美元焦煤合同的首批发货,也是该公司中断近两年出口后首次恢复煤炭出口。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7月以来,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焦煤出口陷入停顿。为帮助其恢复出口,攀枝花检验检疫局采取多项措施:一是大力开展重点企业帮扶活动,提供“一企一策”的个性化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出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严格按照A类分类管理对企业实施监管,减少抽查比例,降低出口成本,努力营造“环节少、速度快、服务优、监管有效”的通关环境;三是加强过程监管,通过年度考核和日常监管,对雷管和铁器等杂物清除装置、洗选等关键工序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切实落实产品外来杂物控制与监管操作,帮助企业从源头把住产品质量安全关;四是针对企业人员变化,主动上门提供业务培训,帮助企业相关人员熟悉出口煤炭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等指标要求及检验检疫标准要求,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提升企业自检自控能力。从而使攀煤公司焦煤恢复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