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企业公民这个词很流行。说到企业的社会责任,我认为,应从两个方面来讲,一是看企业有什么责任和义务,二是看企业有什么权利。从责任上来讲,企业的根本任务有三个:为社会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幸福、为股东创造回报。为社会创造价值,是一切问题的根本。因此,企业最首要的责任,就是把自己企业办好,合法赚钱,让这个企业不断的成长、发展壮大。
企业的发展壮大可以给社会带来三大好处:一是为社会创造财富,满足了人们的需要;二为国家创造税收;三为国家减轻就业压力。这就是企业最大的贡献。做到这些,企业就尽了80%~90%的社会责任。创造财富、创造税收、解决就业,这是企业的本职工作,也就是天职。除此之外,企业如果还能够额外地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从事公益事业,那么它的价值算是实现比较充分的。如果说企业总是做前面的这些事情,那价值只是实现了80%,如果企业把慈善公益事业也能够做起来,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主动地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帮国家排忧解难,帮助弱势群体等等,那这样的企业我认为它的价值是得到了100%的实现。
个人有价值实现,企业也有价值实现。办好企业,解决上述三大问题,这就是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在此基础上,有能力的尽可能多的去承担一些社会义务、责任。这是值得倡导的,但这应该是每个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做,有多大能力尽量作多大贡献,不能勉强。
企业的权利就是法律赋予。一方面企业要多承担社会责任,多尽社会义务;另一方面社会也应该多关爱企业,需要社会各个方面多给予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