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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熟市质监局督促含乳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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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常熟市质监局召开了常熟市含乳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主管会议,宣贯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从四方面要求企业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保持资质的一致性。企业所持资质应与生产场所、生产范围和证书内容保持一致。二是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应与进货查验记录保持一致。三是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生产现场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成品半成品污染、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控制和不使用回收食品。四是建立出厂检验制度和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企业应对出厂产品实行批批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并建立不合格产品处理记录。

  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会议还要求与会企业按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常熟市质监局将在此基础上进行现场核查,并将与企业所在乡镇政府,共同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作者:佚名 来源:常熟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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