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全市质监系统事业发展需要,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等能力,经研究,蚌埠市质监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食品巡查等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所有招聘人员一律不占编制,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合同聘用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及岗位一览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1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一览表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应聘条件要求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年龄 | ||||
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
食品巡查 |
5 |
食品、化工、生物相关专业 |
本科 (学士) |
26周岁以下 |
能熟悉使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及数据处理 |
蚌埠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 |
文秘 |
1 |
文秘 |
本科 (学士) |
26周岁以下 |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蚌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科(地址:蚌埠市淮河路1028号新世纪大厦11楼)。
报名时间:2010年5月16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应聘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原则上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材料,同时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相关原始证件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三)专业测试。
(四)面试。
(五)考核体检。
(六)签约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待遇为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工资1100元/月,同时按规定办理医疗、养老和失业保险等。
五、本公告相关内容及考生专业测试、面试等相关信息请登录蚌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bbzj.gov.cn/)查询。
六、本公告由蚌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2-2042858。
蚌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