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企业为何不买“鸡精”行业标准的账?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复合型调味品鸡精,在我国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成为了很有希望取代传统调味品——味精的新兴势力。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生产鸡精的企业已经发展到近千家,鸡精的消费量在15万吨左右,年增长率超过20%。

预计在未来的5年中,鸡精市场将达到30万~40万吨的消费总量。鸡精市场可以说初具规模,但是鸡精行业不断被“鸡精无鸡”质疑声围绕,低水平的竞争、标准的缺失,都成为鸡精行业走上良性、健康发展之路的绊脚石。

2004年7月1日,由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批准,中国调味品协会制定的鸡精行业标准“千呼万唤始出来”。标准实施一年之后,鸡精市场究竟怎样了?鸡精行业标准是否发挥了该有的作用?

回顾:鸡精行业标准的漫长坎坷路

鸡精调味料起源于二战以后的欧美国家,食用量占其鲜味料总量的80%以上。近几年,鸡精大规模进入中国市场。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同时没有行业标准规范,部分生产企业的产品主要是用淀粉或糊精、食盐、香精、色素等调配生产出来,其中一些产品甚至完全不含鸡的成分,属于“鸡味调味料”。这一现象被媒体曝光后,在消费者中引起一片哗然。

2001年,鸡精行业标准被列入原国家经贸委标准计划,由中国调味品协会组织起草。2001年3月,中国调味品协会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制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原国家经贸委标准计划)的要求,委托上海太太乐调味品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鸡精的行业标准。从中国调味品协会于2001年向当时的国家经贸委上报鸡精调味料行业标准计划,到2001年9月在上海就全国《鸡精行业标准》的原始稿进行第一次研讨,再到鸡精行业标准正式公布出台,整整用了3年的时间,其间召开了5次由专家和各鸡精企业代表参与的大型研讨会。

在标准的研究和制定过程中,除了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程序引来争议之外,标准本身的内容也引起了各方分歧,让本来就漫长的规范之路充满了坎坷。分歧主要集中在两个关键方面:

分歧一: 总氮含量能否体现鸡肉含量?

标准中明确规定“鸡精中必须含鸡肉成分”,而总氮含量则是检验鸡精是否含有鸡肉的一个重要标准。标准中规定,鸡精的总氮含量不能低于3%。标准制定组组长单位太太乐公司品牌副总监范志敏认为,因为鸡粉中的氮提炼于鸡肉,1%的总氮含量相当于5.5倍的鸡肉蛋白,也就相当于10倍由香料调出来的鸡香,所以不含鸡肉的鸡精其总氮含量绝对达不到3%。他表示,要在鸡精里增加鸡肉以提高氮含量到3%并不难,但是许多企业为了减少成本,所以并不支持此举。标准的质疑者则认为,氮含量不能体现鸡肉含量。李锦记(广州)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和各种水解动植物蛋白等都能增加氮的含量,因此氮含量的高低并不能体现鸡肉的含量高低。据他了解,目前我国还没有有效的方法来检验真正来自于鸡肉的氮含量。在鸡精行业中,甚至还有“鸡精只能是一种调味品,不是一种营养补品,因此加不加鸡肉可由企业自行决定”的声音存在。

分歧二: 谷氨酸钠(俗称味精)的含量是否过高?

标准中的一项理化指标一经公布就引来了广泛争议,那就是谷氨酸钠(俗称味精)含量必须大于或等于35%。作为复合型调味品,鸡精中加入味精是合理的。但是,华工食品学院张水华教授认为这个标准定得太高了。因为按照风味习惯,广东企业在鸡精中所添加的味精量通常只有10%多一点,与标准要求相差很远。而且味精加多了之后,将模糊鸡精与味精的区别。出口企业也普遍认为,很多欧美国家不喜欢味精,这么大的谷氨酸钠含量标准非常不切实际,让追求原汁原味的企业得不到发挥的空间。还有一些企业则表示,按照标准的要求生产出来的产品与自己原来产品的口味差别很大,将影响其固定消费人群的购买,所以他们将考虑仍然使用原来的配方,并在包装上注明是“鸡味调味品”。

现状:鸡精企业我行我素

但是质疑的声音并没有影响标准的诞生。2004年7月1日,鸡精行业标准正式出台。一年以后,实施情况究竟怎样呢?

成都:近六成品牌的鸡精产品在包装上根本没有标明配料的含量,因此从包装上消费者无法分辨所买的是鸡精还是鸡味调味料。不少产品在外包装的配料表上含糊其词,只标有谷氨酸钠、食用盐、蔗糖、鸡肉粉、植物蛋白等名称,并没有注明具体的含量,消费者根本无法知道它的总氮含量是否达到行业标准,更无从得知其中是否含有鸡肉。消费者选购鸡精时主要是看品牌,并没有留意包装上的配料表。

上海:超市鸡精产品琳琅满目,而且外包装都很相似,“选用上等肥鸡炼制”、“纯粹土家鸡制成”等字样随处可见,而且多配以“大肥鸡”的插图, 极力迎合消费者青睐的“鸡”元素,使消费者认为自己买的鸡精是以鸡为主要原料制成的。这些“鸡精”价格相差悬殊,从2元到90多元不等,名称主要分为“鸡精”、“鸡粉”和“鸡晶”三种,但是在这些“鸡精”的配料表中,并没有明确标明每一种成分的比例,至于其鸡肉含量是否不低于3%就无从得知了。而相邻柜台与鸡精同属调味品的味精、酱油、醋等却都对成分及其含量有详细标注。

大连:目前大连市场上出售的鸡精品牌有十几种。其中有不超过5种品牌的鸡精外包装上印有一个圆形的标志,标志上写有“符合中国鸡精行业标准”字样。

广州:在家乐鸡精产品包装上只是标明“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营养专家推荐”。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在选择鸡精产品的时候,一个重要的依据是看企业是不是按照中国鸡精行业标准生产的。许多消费者认为,严格依照标准生产的鸡精肯定是好产品。

重庆 :一家大型超市正在销售的鸡精约10种,但其中半数鸡精都在外包装上添加了“调味料”三个字,大部分产品在外包装的配料表上含糊其词,仅有太太乐鸡精和莎麦鸡精标明了总氮含量大于3%。重庆一家大型鸡精企业负责人透露,鸡精行业标准出台后,重庆市能达到新标准的企业寥寥无几,因此最近有十几家鸡精生产企业都在外包装上添加了“调味料”三个字。据该负责人介绍说,其实技术上要达到指标并不难,但一吨鸡精的成本至少要涨一倍,这使不少小厂家望而却步。

“目前大部分鸡精企业并没有完全使用该标准,其产品至今没有在外包装上标有‘符合中国鸡精行业标准’的字样。”烟台赛福为超市有限公司百货公司于经理这样说。据了解,中国鸡精四大巨头中除了负责起草该标准的太太乐在执行该标准之外,其他的三大巨头家乐、豪吉、美极都没有采用该标准。在标准公布的一年时间里,我国鸡精行业也并未出现预计的大规模洗牌现象。

企业为何不买鸡精行业标准的账?


鸡精行业标准实施一年多,为何众多鸡精企业依然我行我素,不买行业标准的账呢?调查发现,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

鸡精行业标准的理化指标属推荐性标准

中国调味品协会会长卫祥云告诉记者,鸡精行业标准的指标分为卫生指标和理化指标两部分,卫生指标对砷、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致病菌指标做了限定,是强制性的指标。而理化指标按照产品定义和质量的要求,对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总氮和其他氮的指标做了限定,是推荐性的标准。四川豪吉食品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部长邓天野认为,标准中除了关系老百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卫生指标是强制性指标外,其他理化指标都属于推荐性指标,对行业只能起到一定的指导性作用。由于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属于指导性技术文件范畴,因此存在各企业自愿采用的空间,也就决定了“鸡精无鸡”现象只是有可能得以遏制。有专家分析指出,因为该标准是行业推荐标准,监督部门以行业标准作为依据对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时,只能判定“符不符合行业标准”,而不能判定合不合格。因此,出于控制成本的考虑,很多企业并没有严格执行标准,所以煞费苦心推出的标准成了一纸空文。

那么,国家强制性标准什么时候才能出台呢?国家标准委员会负责人曹德胜说,由于行业标准要在市场经过消费者一段时间的消费确认,认为没有问题后,才能进行国家标准的审定,因此从行业标准到国家标准的审批时间大约要4-5年。

行业标准的内容和制定过程充满争议

当初,标准是由太太乐、豪吉、美极和家乐四大食品公司受中国调味品协会的委托而起草的,这四大品牌占据了我国鸡精市场份额的80%以上,其中,太太乐、豪吉、美极是雀巢旗下的品牌,并且太太乐是标准制订的担纲者。家乐则是联合利华的品牌。“我国的行业标准岂不是成为了外资企业强势品牌维护自己利益的武器?”双汇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何子中这样告诉记者。东莞市七宝一丁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说:“这个标准的制定不公平,广东是中国鸡精产品的发源地,但标准的制定组成员里却没有一个是广东的企业。我们厂从1986年就开始生产自己的鸡精粉,我们一直执行的是复合调味料的标准,不打算迁就这个标准。”

除此之外,标准制订者之间也存在分歧。在标准实施两个月之后,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谈奕文就在上海宣布,公司旗下品牌家乐鸡精将首次向高端市场发力,一个名为“家乐一品鲜”的鸡精新品将在北京、上海等全国大中城市上市。业内人士认为,由于行业协会在标准方面更多地参考了雀巢的意见,对联合利华未来的市场开发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因此联合利华此举实属无奈。另外,标准出台后,雀巢旗下的太太乐在包装的左下角醒目位置标明“中国鸡精行业标准起草单位”,而在联合利华的鸡精产品包装上只标明“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营养专家推荐”。有关人士认为,从这个细节也可以看出联合利华对标准的漠视。

行业监管力度需增强

以前由于没有鸡精行业标准,使得一些胆大、只顾向钱看的作坊式企业可以低成本地进入鸡精生产行业,从而导致了无序、混乱的竞争局面。现在有了标准,则需要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标准中的卫生指标来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范的企业坚决予以查处。

有关人士认为,以前市场监督检查各种鸡精的品质只能按照各自备案的企业标准判断产品的质量,虽然备案后的企业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但是却没有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作比较,加上消费者对标准的认识不够,给许多舍义求利的企业创造了很大的生存空间。而现在,应该从生产、包装等各个环节对产品作严格的检查。如果不加强行业监管力度,本来就倍受争议的标准将真正成为的一纸空文,失去其应有的公信力。消费者则认为,制订鸡精行业标准只是规范鸡精市场的第一步,有关部门还应加强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相关标准:SB/T 10371-2003鸡精调味品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发布时间:2005年11月22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