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实施后,为促进企业及时掌握法规内容,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明水县质监局组织有关人员,将法规文本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表发送到每一家企业,并深入生产一线,宣传条文内容,指导企业从生产资质、进货台帐、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不合格产品处理等6个方面做好自查。
截止目前,共送发法规宣传材料100多份,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50份,帮助企业完善建立采购、销售台帐28份,整改质量问题20我项,提高了食品生产者主体责任意识,规范了生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