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3日, 加拿大修订了危险产品(水壶)法规,新法将最大铅溶出量从0.05ppm降低到0.01ppm(w/w)。“水壶”一词定义为任何加热饮用水的容器。该法规在登记的当天生效(即2010年2月23日)。
本次修订的目的在于:
. 使该法规与2007版《加拿大饮用水水质指导》的条款相符;
. 按照加拿大卫生部颁布的《降低消费品危害战略》所规定的含铅
物质标准, 减少该国公众对铅的接触。
下表概括了本次修改的要点:
物质 |
法规 |
范围 |
要求 |
生效日期 |
铅 |
第3部分:危险产品(水壶)法规(S OR/ 2010-37) |
水壶包括炉具直燃容器或电热容器、咖啡过滤器、俄式壶和咖啡机等。 |
≤ 0.01 ppm |
2010 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