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也算是“中国特色”的一种表现形式吧,我们的企业习惯于“运动式”的管理。
以质量管理为例,企业产品质量一旦出现问题,往往就进行“停产整顿”;一到质量月,往往就到处张贴标语,开大会;一想创名牌,往往就“大会战”。有一家大型企业,十多年来,总是在“大会战”、“大整顿”、“大返修”的怪圈中恶性循环:为完成生产任务,就搞“大会战”;生产出来的产品因质量问题卖不出去,就进行“大整顿”,然后就是“大返修”;结果企业越来越糟糕,管理混乱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从盈利到亏损,深深陷入困境而难以自拔。
我们知道,质量是产品的属性,产品质量的高低是企业综合素质的反映。有人曾说过:“产品质量的好坏,从一个重要方面反映了民族的素质。”质量矛盾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深层次矛盾。质量的这种性质,决定了其管理方式,也就是质量管理的系统性。靠大轰大闹、短时期的、讲究形式的质量运动,肯定难以达到质量管理的目的。不少企业喜欢进行“质量整顿”,要求每个员工对照检查,甚至必须人人过关。这不仅容易引起员工的反感,而且也“整顿”不出什么结果来。即使查找到一大堆问题,往往也是束手无策,不了了之。
当然,诸如“质量整顿”之类的质量运动也不是完全不可以搞,关键在于为什么搞、怎样去搞。要做就要真抓实干,抓住主要问题,并且要把主要问题研究透彻,使全体员工,特别是企业的领导和管理人员真正有所触动,真正受到教育,这样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否则一旦流于形式,只会败坏质量管理部门的声誉和权威,毫无用处。一般说来,与其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质量运动,不如把工作重点放在实实在在的质量改进上,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当然首先应抓住重点,解决影响整个系统的大问题,如企业的质量战略、领导的质量意识、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建构等等。
只要有生产有经营,就有质量问题,因此质量被称为“永恒的主题”。质量管理,是一个逐步提高、不断完善的过程。这个过程没有终点,比照新的质量目标,每一步都只是新的起点。借助有一定期限的质量运动,是难以满足企业长久发展之需的。质量运动之所以会出现“虎头蛇尾”的情况,是运动的性质决定的。任何运动都是在正常秩序之外进行的,它可能会给正常秩序造成某种损害,却难以消除正常秩序赖以生存的基础。运动一过,深层次的原因将再次使原有的质量问题或改变花样,或原封不动地呈现出来。质量运动违反了质量提高和发展的客观规律,流于形式是难以避免的,因而应当尽量不要,或是尽量少搞。
J·M·朱兰博士提出的“80 20原则”,即员工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只占20%,而80%的责任在领导。但中国的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难以接受这种观点。他们往往把质量问题的责任一股脑儿推给员工,所以他们对质量运动就相当感兴趣。质量运动实际上是“运动群众”,是让员工对质量负责,是领导和管理人员推卸责任的表现。这也是质量运动难见真正成效的根本原因。
1987年在美国召开的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年逾八旬的戴明博士重新提出经过再次修订的“14条原则”,其中第10条就是“不搞流于形式的质量运动”。戴明博士已经去世,让我们永远记住他毕生从事质量管理得出的这条教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