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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食药局高标准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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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承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以来,辽宁省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实现动态可控”的工作目标,全方位推进,效能化运行,全力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依据有关法律制定许可申报、重大活动保障等管理办法,规范监督行为;对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分区域、分时限、分类别实施治理与规范,着力破解制约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标准、措施等方面制定出强化小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力争2~3年内逐步解决餐饮企业无证经营问题。同时,建立科学规范的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积极创建餐饮服务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学校、示范食堂等各种类型示范点。针对整体推进缓慢、缺乏动力、社会参与度不高等问题,加大力度,全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按照相关要求,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供餐单位以及农村农家乐等为重点场所,以卤味、自制熟食、凉拌菜等为重点品种,以无证经营、使用不符合规范的集中消毒餐具为重点对象,以节假日、暑期为重点时段,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四是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件。强化监督抽验,加强风险监测,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分析。根据“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分级监督”的原则,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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