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风平浪静,食品质量安全没有出现大的责任事故,这些本是质监部门追求的终极目标,现在却遭遇挑战。以事故论成绩的传统观念逐渐被抛弃,一个地区即使没有出现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质监部门依然会面临着被“末位惩戒”。湖北省黄冈市质监局推行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简称《细则》)正考验各级质监的传统“政绩观”。
“压力非常大”,手捧《细则》,黄梅县质监局局长江远明说。在谈及量化考核可能产生的效果时,江局长表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重大,过程和结果同样重要”,“从维护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角度出发,我们欢迎上级给我们套上紧箍咒”。
黄冈市质监局着眼食品质量安全长远发展,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而制订的《细则》,依据各单位和市局签订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从查、治、管、扶、建、评六个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解,共归纳出24条具体工作,每一项工作又制订出若干标准,为每一项标准赋予相应的分值,通过各分值相加,得出总分,在定量考核环节上进行全市大排名。
解读《细则》,各分管领导表示,如果不注重平时制度落实和落实质量,即便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量化结果不及格,同样说明我们工作严重失职,“因为那只是饶幸”。不仅如此,《细则》还传递这样一种信息:得分没有满分。因为食品安全监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施行食品安全监管量化考核,不仅使得食品安全监管行为由被动变为主动,更使得看似重复和无意义的日常工作变得至关重要。以考促监管,以考促竞争,压力更大,但动力更足。《细则》的实施,必将引领黄冈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迈向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