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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岛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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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2日,记者从河北省秦皇岛市卫生局获悉,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秦皇岛市出台了《秦皇岛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界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一经查证属实,秦皇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奖金最高可达万元。

  据介绍,举报以下情形经各执法部门确认的可给予奖励,其中包括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销售失效、变质、过期以及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的;销售的食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生产、销售国家或有关部门明令淘汰、禁止或暂停销售的食品的;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无食品流通许可证或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未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范围、规定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违规销售盐及其产品;其他涉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

  对举报属实的举报者,秦皇岛市食安办将按举报提供的线索与调查处理的事实结论相符合的程度分等级给予相应奖励,奖金从百元到万元不等,对匿名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线索,查证属实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也将给予奖励。

作者:李淑丽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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