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湖北省红安县质监局强化液化石油气钢瓶整治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日前,湖北省红安县质监局采取“五一律”、“两通报”、“一限制”措施,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整治。

  红安县质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落实具体措施,以“重要情况反映”形式向县政府和县安委会写了专题报告,在红安电视台进行电视宣传,向全县各气瓶充装站下发了文件,并召开了各气瓶充装站负责人会议,在会上明确提出了气瓶监管工和做到“五一律”、“两通报”、“一限制”,即:未取得充装许可证的一律查封、超期未检和不合格钢瓶一律不许充装、报废翻新钢瓶一律不准销售,工作启动后发发现违规违法行为一律从严查处。两通报即:检查情况向相关单位和在电视上通报,到外地充装的向当地的技术监督部门通报。一限制:经检验合格的螺口气瓶一律限制使用到2011年9月30日。

  目前,全县气瓶充装单位正按计划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为全面消除气瓶充装中的安全隐患作好积极的准备工作。
作者:刘洪波 来源:黄冈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3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