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辽宁省政府获悉,2011年年底前,辽宁所有市、县都要开征垃圾处理费,以基本满足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需要。
辽宁省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用2010至2011年两年时间,全省建设40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实现全省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全覆盖。其中,2010年建设30座,2011年建设10座。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原则上采用卫生填埋工艺,新建项目一律达到国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评价二级以上标准,在建项目没有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将通过修改设计尽快完善。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项目不经验收,不准投入运营。
据悉,辽宁省已明确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2011年年底前,辽宁所有市、县都要开征垃圾处理费,以基本满足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需要。对垃圾处理费不足部分,各级政府要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予以解决,确保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