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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纳政府将强制执行商业进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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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加纳《每日写真报》报道,在4月6日的记者招待会上,加纳贸工部副部长马哈马.阿亚瑞格(Mahama Ayariga)透露,加纳政府将强制执行商业进口法,以维护加纳市场秩序。

  加纳进出口法案(第503号法案)第九章明确规定,为保障进口产品质量、数量、价格及其他细则与其说明书、发票及相关文件内容一致,所有加纳进口产品应在清关港口履行目的地检验手续。

  阿亚瑞格副部长表示,目前,加纳进口商品中如免税商品、能源、矿产等都没有履行该目的地检验手续。一些器械器材因为未经过检验而造成了事故。加纳政府将强制执行商业进口法规,并对上述产品实行检验。

作者:佚名 来源:商务部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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