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国家环境保护部批准《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 568-2010)。 《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